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001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张婷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内共享充电桩进行安全有序管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更新。 根据202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关于印发<2022 年“为 600 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房物业〔2022〕30号)文件要求,区房管局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虹房集团、各街道等相关部门,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深入排摸,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在征求居民意愿通过后,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单位,以“一小区一方案”的方式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消防设施,并对已损坏的充电设施进行更换。 2022年度,我局克服疫情影响共为40个小区、新增155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套的消防设施,并与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做好充电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明确施工单位的维保责任和维保期限,约定日常管理具体责任和措施,保证充电设施正常使用。 截至目前,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通过各类实事项目及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已实现了区内有安装条件的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 (二)有力保障老旧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事项目安全运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市政府实事项目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沪精细化办联〔2021〕6号)文件,区房管局通过联合检查小组实地初查、第三方专业单位现场复查,已全面掌握2019-2022年本区老旧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共为104个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加装“局部应用系统”(简易水喷淋)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级,保障居民安全充电。 (三)有效落实行业日常监管。 在推动建设同时,区房管局明确监管职责,坚持疏堵结合,力求标本兼治。 1.通过上海物业政务app,开展住宅物业运行安全专项检查,将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地下车库私拉乱接电线、等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整改,严格落实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的工作要求。 2.将充电设施日常维护、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飞线充电”、占用楼道充电等内容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四查”的基本项目。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即知即改”,各街道办事处督促整改,区局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约谈后仍逾期未整改的物业企业,区房管局将依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积分规则>的通知》,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经理给予记分处理。 3.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区房管局制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街道、虹房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街道属地监管,虹房集团及各物业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严格落实对充电桩的日常管理职责,倡导居民文明停车、安全充电,杜绝遮挡共享充电桩乱象。 二、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对本区公共充电装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接区城运中心,共享我区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点位,并接入街道一网统管数据平台,及时发现存在运行问题的共享充电设施;对于尚在质保期内的充电设施,督促安装单位对接生产厂商履行维保责任,对已损坏的充电桩进行及时维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遮挡充电桩的发现劝阻力度。同时,进一步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现场管理优势,加强巡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向居民宣传妥善使用共享充电设施的责任义务,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二)依托社区自治提高“文明用桩”意识。会同各街道、居委会发挥居民区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将“文明用桩”的要求纳入相关业主规约,培养业主用好桩、护好桩的主人翁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履行充电设施日常维护职责。 (三)进一步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鉴于我区有条件安装充电桩的既有住宅小区已实现“应建尽建”,目前区房管局推进的充电桩加装工程是对既有充电设施的更新和拓展,对已损坏的上一代充电桩进行更换。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加装充电设施为民办实事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充电需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3月
联系人姓名:周亦澄 联系电话:65533550 联系地址:东体育会路359号408室 邮政编码:200083 |
相关政策: |
附件: |
升级VIP